重度喜欢 - 第114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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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只是霍煜没应,甚至捂着她的嘴巴,更加用力。

    刺激感似在季思谙颅内炸开,她差点晕厥。

    “也许是霍叔叔找你……”季思谙从唇齿间挤出一丝声音来。

    霍煜沉沉嗯了一声,知道是老霍让管家来寻人,八成是要介绍生意上那些人给他认识。

    “不管他们。”他低头,吻落在她肩上,“宝宝……认真地感受我就好。”

    季思谙脸上烧热,恨自己身体不受控制,像是被霍煜驯服了一般,只听他使唤。

    夜色深浓时,霍家的宴会才结束。

    霍煜冲完澡下楼去,神清气爽陪着老头子送客。

    霍康忍不住瞪他一眼,质问:“整个晚上你都跑哪儿去了,你林叔庄nainai他们都问起你。”

    霍煜捏了捏肩颈,心情颇好:“您老不会想知道的。”

    霍康一脸狐疑,倒也没再细问,只絮絮叨叨起霍家的将来,念叨着让霍煜玩够了就回家来,偌大的霍家,总是需要一个继承人的。

    霍煜一一听着,没放在心上。

    他当演员当得挺自在,收益也能养家糊口,不比继承家业轻松?

    “以后再说吧,要是谙谙想做津海市的霍太太,我就回来。”他这话,显然将季思谙捧到了高处。

    言外之意无非是告诉霍康,不管他答应还是不答应,季思谙他都非娶不可。

    想让他继承家业,就早点接纳季思谙这个儿媳,最好捧着哄着宠着,毕竟霍家的未来,攥在她手里。

    霍康气得不行,抬手在霍煜背上拍了一巴掌:“你这德行,接受霍家也是白白糟蹋祖宗基业。”

    霍煜笑着躲开,“您知道就好,早点开窍,和程姨再养个小号多好。”

    霍康拧眉,不说话了。

    主意去打到季思谙身上。

    之前那局棋,可以看出这丫头是个成大器的。

    若她真能通过考验,嫁入霍家,倒也不失为一个合适的继承人。

    毕竟季思谙有一点好,她身边已无至亲,倒是不必担心她将来Cao持霍家时,会有私心。

    这样一想,霍康的眉头舒展许多,难得关心起季思谙来:“小季人呢,怎么没见她走动。”

    霍煜想起沉沉睡在他屋里的季思谙,薄唇微扬:“她累了,歇着呢。”

    霍康撇嘴:“又没让她干重活,累什么?”

    他也是随口一说,没有责怪的意思。

    霍煜明白,也不多解释,陪着老头子一本正经地送客。

    -

    离开津海后,霍煜带季思谙辗转到春雨镇,住了两晚。

    季思谙不明白他的用意,直到那天清晨,霍煜叫醒她,带上香烛纸钱,两人去了福利院后山。

    “我们在一起的事,你得告诉他老人家。”

    “顺便问问他老人家,同不同意把你嫁给我。同意的话,让他老人家托梦给你。”

    霍煜如是说。

    季思谙无奈失笑,“那要是没托梦,岂不是不同意?”

    霍煜愣怔,似是没想到这一茬,“呸,当我没说过。”

    季思谙彻底笑开,直到站在季悯之墓碑前才收敛了笑容。

    霍煜蹲下身去,仔细将香烛点上。

    山风拂过,季思谙的裙角荡漾而起,轻柔地蹭过他手臂。

    他听见季思谙浅柔好听的声音:“季爹,我带男朋友来看你了。”

    “他叫霍煜,是我的男朋友。”

    话落后,山坡上陷入长久的静默。

    霍煜烧了许多纸钱,站起身走到季思谙身旁,“就这么简单,不和季爹多说几句我的好?”

    季思谙看他一眼,眉尾微挑,故意到:“你哪儿好了?”

    霍煜轻哼一声,揽过她的腰,把人按在怀里,自己对着墓碑上模糊不清的照片道:“季爹好,我叫霍煜,是季思谙的男朋友。”

    “我人长得贼帅,有点小钱,个高体力好,优点很多。”

    “最大的优点是深情专一,只喜欢季思谙。”

    他笑了一下,语气变得 正经许多:“我求婚了,谙谙说愿意做我老婆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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