楼下,醉汉的三个同伙见状,骂骂咧咧地掀翻桌子,抄起手边的板凳酒碗就朝崔楹围了上去,面目狰狞。
崔楹眼神一厉,再不废话,一脚踹翻面前的小桌,碗碟墨砚哗啦摔碎一地,清出一片空地。
面对抡下的板凳,她不闪不避,匕首都未出,一记肘击狠狠撞在对方肋下,那人顿时闷哼一声,踉跄后退。
第二人挥拳而至,她侧头避过,抓住对方手腕顺势一扭,脚下同时一绊,那人便惨叫着滚倒在地。
全是使巧劲的四两拨千斤,架打得多了,崔楹面对不入流的东西,连力气都懒得使。
二楼,急促的吸气声颤栗不休,他竭力支撑起身体,任由手臂上的伤口裂开出血,浸透衣衫。
好不容易,脚尖终于能触及地面。
他不顾剧痛,迫不及待地起身,可下一刻,身体便完全不受控制地向前扑去——
一楼,打斗还未结束。
第三人见势不妙,拔出腰间短刀,吼叫着扑向崔楹,下了死手。
崔楹眼中寒光一闪,终于刺出匕首抵挡,一声脆响过后,她顺势上挑刀锋,轻而易举挑断了对方的手筋。
转眼间,四个壮汉倒了一地,哀嚎不断。
客栈里一片死寂,所有人都惊住了。
崔楹喘匀一口气,瞥了一眼地上的人,像在看四只臭虫。
她弯腰,将那封只写了个开头的家书捡起,塞回怀中,又拎起自己的行囊,拍了拍上面的尘土,从中摸出一枚约摸二十两的银锭,扔到了早已呆若木鸡的伙计怀里。
“够不够?”崔楹声音淡漠。
伙计忙不迭点头,话都说不利索:“够够够!太够了!”
崔楹不再多言,拉好蒙脸布,转身出了客栈大门。
伙计呆立许久,一心只琢磨这女子的身份,直到旁边人呼唤,才恍然醒悟过来。
但他却并未急着招呼客人,而是到后厨兑了一盆温水,而后端着这盆温水,和几根反复洗过,带有血迹的布条,踩上了二楼的木阶。
伙计刚走到门口,手还没碰到门板,便听“吱呀”一声,那扇沉寂半年多的房门,竟从里面被猛地拉开!
少年身上中衣染满血污,身体瘦得脱了形,脸色惨白如纸,唇上却因高热和激动泛着病态的嫣红,漆黑狭长的凤目布满血丝,赤红得骇人。
萧岐玉死死盯着面前之人,声音嘶哑,齿间活似含血,艰难地挤出字眼:“崔……楹……”
“崔楹在哪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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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有话说:来了来了
漠北2
风太大,骑马时马走不了路,崔楹只能牵马行走在戈壁当中,迎着风沙走了两天两夜,来到了发现簪子的悬崖底下。
崖底光秃秃地满是碎石,连个栓马的树桩都没有,崔楹好不容易找到一块突出的岩石,栓好马,拍拍马的脖子道:“不要乱跑。”
然后转身,走向嶙峋的碎石地。
第五遍,还是第六遍来这个地方了?崔楹自己也记不清。
这半年,她每一次都抱着希望而来,每一次都带着绝望离去。
来得次数多了,她便也学会苦中作乐——其实找不到便是最好的好消息,不然都过去半年了,若真成功找到,无非是一堆被狼啃剩下的骨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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