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traydog - 第104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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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至此古鹰知道,他到底喜欢宁珵钰什么了。

    除了他,没有人在乎古鹰去了哪儿,宁珵钰是他幼稚青春里唯一一个能找到他的人。

    尽管宁珵钰还能找到任何人,和他有关的、和他无关的。古鹰很讨厌这样的宁珵钰,讨厌他一视同仁,古鹰又恨又妒,最终一切关于宁珵钰的绮丽幻想随着毕业而消亡。宁珵钰切断了所有人的联系。

    长大之后,古鹰渐渐才明白,宁珵钰只是在找一种归属感,找他人对他的认可,找别人的对他赖,找来找去,在找他自己。

    想明白以后,古鹰只想更爱宁珵钰。

    玫瑰的含义很俗很俗,简单粗暴地表露爱意,蓝玫瑰比玫瑰又多了一层“宿命”之意,古鹰没告诉宁珵钰,没告诉他,他们的相遇就像一种宿命,是轮回里的注定。像是受母亲的影响,古鹰有点信这些轮回注定。

    宁珵钰腿上的玫瑰,靛蓝色,毫无规律地盛开,玫瑰之下的疤痕被永远地覆盖遮去。此刻右腿仿佛不是自己的,宁珵钰对着这个伤口朝夕相处十多年,从未想过它会变成一副画,变成几笔轻飘飘的刺青,过往的一切就好像被这个引人注目的刺青封印,再不见天日。

    宁珵钰问古鹰为什么喜欢他,他并不真的想知道答案,单河琛说古鹰很早就喜欢他了,古鹰一定能认出他,也一定知道他认出了古鹰,但之前谁都没提这件事,古鹰只半开玩笑地回答宁珵钰的问题:“珵钰长得很好看。”

    “你好肤浅。”宁珵钰扬起眉毛笑一下,天花板的灯光晃入眼帘。

    “我一直就很肤浅。”古鹰自我嘲解,低着头给宁珵钰认真做纹身,“以前就告诉过你。”

    “告诉我什么?”宁珵钰困意上来,合上眼,只感到大腿酥酥麻麻的,更是催人眠,“不过很久之前也有人说我长得好看,但是……太久了,年纪都不小了,还有什么好不好看的。”

    “谁说的,珵钰一直很好看。”古鹰朝他的大腿rou上吹了一口气,宁珵钰睫毛抖了抖,古鹰说,“我一直很喜欢你,高中就跟你说过一次了,你没当一回事儿呢。”

    他的语气故作可惜,放在ru臭未干的年纪,但凡提起这件事,古鹰就觉丢脸伤心,后来慢慢地,不算什么释怀,只是知道,伤心是没有用的,人要向前看——古鹰的人生从未有过后悔,人生从未回头——事实证明,他是对的,只要一直向前走,老天爷就会给他第二次机会,让他人生第二春和初春一样,绮丽得像不易编织的梦,恍得他不真实,但曾经消失在人海的宁珵钰就在他眼前。

    许多年前,“闹着玩”乐队因为大伙儿的毕业远走高飞而解散,单河琛被挖走了,另外两个同伴吃完散伙饭后再无音讯,古鹰在云南兜兜转转,最终还是决定从云南北上,背上一身热血和放之四海而雷同的纹身手艺,他以为自己能在北方饿死,初来乍到的几年,每天白天在纹身店里给老板打杂,偶尔帮忙打个耳洞,这点收入连租个厕所都费力,晚上只好又去宵夜店做后厨,宵夜店在没夜生活的北部城市没什么生意,倒闭了,正逢外卖生意兴起,他便让饭店前老板帮个忙,做起了外卖骑手,白天的纹身小哥晚上的外卖小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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