逆权侵占 - 第91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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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“你到底一次打几份工啊?!”

    消失的女人们

    收到 cir 的短信:≈ot;搞定。监控公司给你开放了三天的权限,你可以在这段时间内将录像从服务器上拷出来。≈ot;

    立刻登录账号,果然又能看到之前的监控录像了。但心里却高兴不起来。

    jose 的话确实有道理。“他们”——也就是 jose 所谓的“客户”——既然跟父亲有关,就很可能是个家喻户晓、道貌岸然的人物。这种人为了保护自己的肮脏秘密,真能干出暗杀、栽赃的事。

    细细琢磨,这几个视频并不能完全证明我跟 jan 无关,还有被曲解的余地。就像是没有绝对优势的底牌,过早亮出去,反而让人更容易对付我。

    我把 jan 的录像拷到笔电的硬盘上。考虑到这些录像来之不易,我又备了一份到其他网盘上。

    录像保存好了,然后呢?什么都不做,干等着jan被“解决”掉吗?就像 jose 说的那样:≈ot;如果他被悄无声息地解决了,对你反而是最好的结果。≈ot;

    开什么玩笑!

    jan要是就这样消失了,这案子就结不了,现状就要维持下去,我就不能跟——不对,我就得继续带着保镖到处跑,烦都烦死了。

    什么才是对我最好的结果?

    很显然,就是我赶在警察和“他们”之前先找到 jan。

    道理很简单,jose 也说了,“没人喜欢多此一举 ”。“他们”这么怕 jan 被警察抓到,就说明jan手上有能指控他们的证据。我只要从 jan 那里搞到证据,不就可攻可守啦?

    不过,要怎么从 jan 那里得到证据?

    我看着手中的六张 100 美元钞票,想起了前房主 freddie 说过的话:“我还有几十万刀,藏在一个谁都找不到的地方……”

    好像被我找到了?

    房子是我妈妈买的,房子里的钱自然属于她,那现在就归我了。

    真有几十万吗?可惜不能带着那么多来路不明的钞票坐飞机,不然回国也不失为一个值得考虑的选项。找人洗洗存入银行?那简直是栽赃给自己。

    试试用来跟 jan 买证据吧。

    但目前的问题是,怎么才能找到 jan?连“他们”都找不到他,我岂不是只能靠……缘分了?

    回想起来,jan 在医院企图给我打针,其实离 sarah 遇害已经过了很多天。当时他已经被“他们”追杀了吗?

    他去找我是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吗?

    他宁愿冒风险混进满是警察的医院,是否说明他的目的很重要?

    他会不会再次来找我?

    他怎么还不来找我?是不是因为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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