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之以桃 - 分卷阅读17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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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我出去旅游,漫无目的。

    走到哪里是哪里,安赫尔大瀑布,黄石公园,苏必利尔湖,这些都是我小时候渴望着长大要去的地方。但我长大之后一直都在争权夺利,竟然拖到了现在才去。

    最后一站是去北极看极光,但是我去的时间不太对,挪威一直在下雨,等了一周也没等到,我也就不等了,坐着飞机往回走。

    那是在傍晚,飞机穿过云层,我忽然看到了极光。

    飘忽的、莹莹的、丝带一般丝丝缕缕散开的绿,从空中望下去,好像整个地平线都在被磷火燃烧。

    我一眨不眨地看着那巨大的极光:我渴望在它之中死掉。

    我剪掉了头发,像小时候一样。回来之后谭明梨已经订婚了,我去参加了一下那个女孩的生日聚会,她们俩还亲了一下。

    不知道是不是心境变化的原因,我现在觉得这样也很好,她们很甜蜜,也很般配。

    我真心实意地在心里悄悄祝福谭明梨。我知道这是她第一次爱上别人。

    出小区的时候玉兰花开得像细致的白玉,暗香在初春的夜晚浮动,我忽然记起来,在很久很久以前,我第一次见谭明梨时,也是这样的一个很好的春天。

    我叫她,“姐姐”。

    姐姐,姐姐,我的姐姐,我如今唯一的亲人。这声姐姐仿佛已经迟了十几年。我们都变得和初见时完全不同了。

    但我们都不后悔,谭明梨有赵光水,而我有整个世界等着我去探索。

    我叫谭明卿,我心想。

    谭明卿的明不是谭明梨的明,谭明卿是世界上最好的探险家。

    第111章 道德

    一

    在知道赵董有个女儿的第三年,我终于在江城见到了她。

    不过我刚见到赵董的时候,赵董还不是赵董,是赵总,我也还不是廉特助,是廉克勤。

    这话说起来有点绕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。

    第一次见到赵总的时候我二十三岁,刚刚大学毕业,刚刚进入失业。

    ——是的,我学的是哲学,还是西哲,毕业即失业。

    其实我是想深造的,可我考不起研究生了。不过还好我有先见之明,大二就考了教资,于是我打算到梅市的高中里去当老师,或者考个公务员什么的。

    上大学的时候老师开玩笑说,我们这个专业的学生在各行各业之中都有活跃的身影,我现在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——我们都转行啦。

    但是很不幸,只招三个人,我笔试第一名,面试倒数第一,就这么落榜了。当时我失魂落魄大受打击,后来才知道面试的第一二三名分别是校长侄子、教育局局长孙女、某学科教研组长外甥。

    不过我当时不知道,我只觉得我无能。我想我要滚回十万大山里去了,而且我饿得要死,每天就看着捡来的饭店菜单吃饭,靠两个馒头度日,就着水泡开,慢慢地碎着吃。我管这叫合理的自我欺骗。

    不管怎么说,总之,我要离开梅市了。再在这荒芜无情的城市里待下去我怕我明天的底线再次下降,饿得绿着眼睛去割肾卖钱。

    在我临走的前一天,我随便乱投的简历有了回音,HR叫我去面试。那是个新兴的科技公司,听说老板是个京城来的漂亮女人。不过这跟我没关系,这些是我进公司之后听别人说,才知道的。

    我看着我租来的地下室桌子上的馒头屑,咬咬牙。

    那就先退票,再碰一次运气吧。

    火车票49.5,退票只返我44.5,他妈的狗崽种坑我五块钱。我一边这么想一边坐在椅子上发呆,等着面试。

    其实我知道我肯定录取不上,不过我就是不甘心,我发了疯,我想再在梅市多留一天。梅市这么巨大,这么冷漠,这么步伐匆匆这么永无止息,可我在这里觉得自由,从没体验过的自由。

    我喜欢自由,我需要自由。我不想回家,家里只有怯懦而又狠毒的父母,无能而又傲慢的弟弟,吃人的闲言碎语和无尽的引力,牵着我往下坠。

    就算我死在外面,我也绝不会再回家。

    我推开门进去,里面坐着个漂亮女人,抬着下巴,神情懒洋洋的,手指里夹着根细细长长的烟。

    我心里当时卧槽了一声:这公司挺有钱啊,HR都这么漂亮,啧啧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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